2025-02-06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分享到:

  1、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讨论★;成立了落实整改工作的专项小组,由公司董事长徐增增担任组长,公司总经理刘策担任副组长★★,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法务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为组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进行整改。后期公司将持续规范,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2、公司正督促控股股东,尽快筹措资金,以完成对剩余86,791★.34万元资金占用余额及利息的偿还。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4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补充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交易形成的会计差错问题,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差错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和于2024年10月19日披露的《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补充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定增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 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后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相关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聘请北京德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所★★”)对2019★★★、2020★★★、2021和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审计,并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鉴证。相关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专项鉴证报告,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报告全文。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纵横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公司正督促控股股东★,尽快筹措资金,以完成对剩余86,791.34万元资金占用余额及利息的偿还。

  3、公司后续将加强各类业务的规范运行管理工作,并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相关义务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严格监控资金流向★★,防止和杜绝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再次发生。如有违反★★,公司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经自查,公司存在控股股东相关关联方资金占用91,791.34万元。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已偿还5000万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86,791.34万元★★★。具体情况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披露的《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暨整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北京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单据存在缺陷的业务导致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由德皓所进行鉴证并对涉及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审计,相关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专项鉴证报告★★,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报告全文。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批发业务中涉及单据存在缺陷业务所形成的收入成本进行调减,同时将业务利润转入资本公积,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相关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可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且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清偿,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9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